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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3 10:25:23访问量:

尊敬的刘艳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和推行垃圾分来处理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已扩至158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60万人,城市日平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由2010年的841吨增长至2017年的1859吨,年增长率达到11%以上。同时,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正在快速推进,大量的农村生活垃圾也需要得到整治和规范化处理。我市与其他城市一样面临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全国各城市正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加紧落实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经初步制定了我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具体方案。目前,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即将实施。章贡区也启动了试点工作。下面,向您汇报一下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方面

成立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29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中心城区五区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要求建立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目标方面

总体目标:2018年底,赣州市中心城区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2020年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阶段目标:2018年底前,赣州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建成区范围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三年工作计划。(12018年底前,各区分别在建成区选择不同类型(有物业管理、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民家庭先行开展试点,做到试点占辖区家庭总户数的1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22019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在赣州中心城区建成区居民家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区选择若干乡镇、村庄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做到试点占辖区家庭总户数的10%以上。(3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赣州市中心城区城乡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三、工作任务方面

构建垃圾分类系统:1.垃圾分类投放。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类垃圾分类。各生活垃圾分类主体根据分类工作的要求和实际需要,配备、设置符合清运要求的分类收集容器,并按统一图文分类标识。2.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建立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4条独立、完整的收运、处置路径。

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1.赣州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赣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中心项目力争在2018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2.加快垃圾专业处置项目落地。鼓励各区(章贡区要先行先试)积极引进垃圾分类处理技术和企业,探索建立集垃圾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为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3.提升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和管理水平。各区用二年时间(2018-2019年)对现有混合垃圾收运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到位,以对接垃圾分类收集体系。4.加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力争本管辖区在2019年底前建成1-2个大、中型垃圾分类转运中心。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示范引领作用:1.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参与氛围和力量。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工作。采取编制分类指导手册和社区参与手册,建设垃圾分类科学宣传基地,推动环保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加强青少年儿童的垃圾分类意识培养,建设“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发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妇女、志愿者(义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提升市民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和力量。2.加强培训,掌握分类知识和能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党政机关相关人员、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一线环卫工人、导游、物业管理和清洁工、家政服务人员、志愿者队伍的培训。3.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带头把垃圾分类工作抓好做实,做出成效。创建一批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示范单位,增强群众对垃圾分类的信心和决心。

完善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和机制:1.建立健全促进垃圾减量、分类政策。2.建立标准规范。组织编制《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3.完善法规规章。尽早制定出台《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范、指导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持续、长期进行。4.完善激励机制。各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创新各类模式,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在政府、企业、社区与市民之间建立积极互动的关系,将垃圾分类融入日常生活。

四、保障措施方面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 “三级政府、四级网格”的垃圾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严格的“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的推进机制,定期督查和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二)加强考核监督,完善奖惩机制。制定《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和奖惩办法》,采取明察暗访、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垃圾分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评,每月检查通报一次,每季度调度奖惩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建立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制度。每年一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拓宽投入渠道,落实经费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

(四)加强宣传发动,凝聚社会共识。利用统和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多层次、多方位宣传,引导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开展多形式的垃圾分类促进活动,使生活垃圾分类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和积极参与。

以上是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您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一些很好的建议、要求,在工作中吸收和完善,加快工作步伐,努力把这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组织实施好。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87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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