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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4 10:51:17访问量:

尊敬的李美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梅关大道设置部分停车位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静态停车管理工作由市交警支队和各区城管部门具体负责。针对您提出在梅关大道设置部分停车位建议,我局已会同章贡区城管部门作人员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协调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了共同评估,认为该路段不宜设置停车泊位,主要理由如下:

一、为缓解停车难问题,早期在章江南大道(娱乐城至飞龙岛大桥段)道路两侧设置了停车泊位。近年来,机动车数量不断增长,这些停车泊位在上下班高峰期已造成了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在合适的时机将取消。

二、设置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同时应当处理好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关系,确保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章江新区梅关大道属于城市主干道,设置停车泊位将会造成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不符合《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要求,故不宜设置停车泊位。

三、赣州中心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5-2030)已通过实施,章江新区正在按规划逐步建设停车场,原则上主次干道不再设置停车泊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85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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