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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0 10:42:33访问量:

尊敬的陈玉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共有摩拜、永安行、ofo、哈罗单车等四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驻。当前交通拥堵现象日益凸显,共享单车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快捷与便利,有效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交通难题,在缓解城市交通通行压力的同时推进低碳环保。从运行情况来看,广大市民对共享单车的接受程度较高,大部分给予了很好的评价。但是,共享单车进入赣州后,确实存在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齐心协力、齐抓共管。

一、鼓励倡导步行、自行车等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了《赣州市中心城区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依据规划,中心城区自行车通道分为自行车专用道及自行车道。自行车专用道为连接中心城区各绿地、公园、风景旅游区的主线,同时兼顾串联各功能组团的弱交通性自行车道,主要满足市民休闲健身的需求,目前沿江市民公园已经同步建设自行车专用道。自行车道根据功能分一级自行车道、二级自行车道、三级自行车道。应根据规划要求,采取绿化带、设施带、隔离栏、自行车道彩色铺装、彩色喷涂和划线等措施,加强自行车的规范和引导,为自行车出行创造良好、便捷的条件。

二、针对提案关心的共享单车押金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事项。已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从公平交易、合同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角度出发,强化对共享单车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消费者的消费引导,规范相关保证金第三方监管的合同条款和相应责任。如银行在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银监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配合对银行进行查处,防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三、针对违反交通规则随意骑行,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市交警部门采取“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警务模式,将警力最大限度的充实到路面管控中,加强对共享单车不按规定停车、占道、逆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安全。今年以来,中心城市交警部门共对违反交通法规的二轮车违法行为开出罚单100张。同时积极组织安全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深入企业、客运站等地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使群众了解随意骑行共享单车,违反交规的危害,自觉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在执勤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典型案例视频的形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骑行共享单车违反交规的危害,提高其安全骑车的意识。

四、针对共享单车管理运营过程中存在乱停乱放、重投放轻管理、车辆损坏维修不及时等问题。我局将立足职能,采取措施,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

(一)督促各区城管部门和我局各直属大队,进一步加大对本辖区范围共享单车的监管力度,规范劝导违规停放行为,及时处置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

(二)加大对各共享单车运营公司监管力度,督促各家公司加大巡查管理频度、密度,对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进行规范停放,整齐有序摆放在停车线内。同时要求各运营企业加大维护管理人员的招募力度,在集中投放区配备更多的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各区政府做好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工作。

(三)我局作为城乡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将从业务管理角度出发,就如何管理好共享单车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我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851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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