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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5 17:24:26访问量: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
(科室、大队)
普法任务 普法重点 相关要求  
市政处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1.每年度普法活动不少于4次;2.每季度末将工作资料报送至局执法督查科。  
2.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制度  
3.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4.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市园林局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1.每年度普法活动不少于4次;2.每季度末将工作资料报送至局执法督查科。  
2.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制度  
3.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4.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市环卫处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1.每年度普法活动不少于4次;2.每季度末将工作资料报送至局执法督查科。  
2.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制度  
3.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4.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市城管监督
指挥中心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赣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 1.每年度普法活动不少于4次;2.每季度末将工作资料报送至局执法督查科。  
2.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制度  
3.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4.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局机关各科室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赣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赣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赣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1.每年度普法活动不少于4次;2.每季度末将工作资料报送至局执法督查科。  
2.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制度  
3.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4.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各直属大队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赣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赣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赣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1.每年度普法活动不少于4次;2.每季度末将工作资料报送至局执法督查科。  
2.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制度  
3.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4.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  
其他相关要求:1.各单位(科室、大队)在开展活动时,务必同步做好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现场活动需同步摄像、录像,有关文件要注意保存、归档。年终要对总体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各类工作资料要整理好以备查验。2.各单位(科室、大队)要及时将整理好的工作资料(特别是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和现场图片等)报送至局执法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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