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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06-04 11:41:00访问量:

尊敬的赖建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人口日益增多,日平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多达1800,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下面,就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市中心城区于2018614日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目前为止,市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启动了章贡区解放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14个居民生活小区开展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并原有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小区。计划到2022年,市中心城区章贡区范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2020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我市获得设区市第一名和寻乌县、全南县、石城县、大余县进入全省县(市)前十名的好成绩。

二、具体工作进展

1.精心开展了垃圾分类的宣传与培训。为了进一步浓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市城管局联合赣南日报社、赣州广播电视台协作,纸媒体开设“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专栏,融媒体矩阵定期发布科普信息电视台游幕字和动漫宣传,策划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log 征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两期“垃圾去哪了”参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一系列影响面广、市民参与感强的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心城区掀起了一股人人知晓垃圾分类、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潮。为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知识能力和垃圾投放的准确率,专门组织人员开展了30余场次培训会,培训人数5000余人。市、区多批次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人员到宜春、杭州、上海、广州等先进城市学习经验、培训交流。

2.推进江西省、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11”交流协作工作。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交流协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省级统筹、市区组织、属地落实”思路,在江西省与上海市省级交流协作基础上,我市与上海市松江区组建11”结对城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交流协作工作419-23日,在省住建厅的组织下,市环卫处处长吴家平、副处长聂敏赴上海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考察培训,推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11”交流相关工作。活动期间,举行了交流协作启动仪式和交流协作签约仪式,参加了垃圾分类工作培训,现场考察了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设备。

3.全面推进章贡区解放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312日,章贡区解放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市逐步探索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分类模式和管理体系,为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经验保障。一是积极探索“党建+垃圾分类”工作模式,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逐步建立对垃圾分类督导员、第三方服务企业徐工集团的考核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进社区的年度考核,建立分类绿色积分兑换,评选表彰分类优秀的居民和家庭。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垃圾分类活动80余次,各学校和各公共机构单位共计开展垃圾分类活动30余次,悬挂横幅、海报等900余条(幅),发放分类知识手册2000余份,安装智能回收、清运设备11台,普通垃圾亭140台,聘请专(兼)职督导员58名。

4.全力加快了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垃圾处置终端设施建设,到目前为止,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正式运行,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项目已投入使用,经开区、章贡区大件垃圾破拆处理中心均已建成投入使用。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及弃土场已开工建设,力争20216月底前建成投产计划在中心城区建6座就地化、小型化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指导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前已有1座已启用,4座已完成招标,进入安装施工阶段,中心城区公共机构、试点片区(小区)真正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5.积极开展了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垃圾分类减量意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在章贡区西津路小学、赣州第七中学、大公路一校北区等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激发学生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实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区”的目标,让学生们和家庭成员共同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4月初,章贡区在西津路小学、大公路北校推行学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打卡行动,同时,解放街道辖区内各学校陆续组织成立娃娃宣讲团、红领巾宣讲团,积极宣讲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垃圾分类系列活动,发挥学生辐射作用,助力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6.完善垃圾分类立法。《赣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列为赣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立法起草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立法调研,征集了各县(市)及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多次组织市人大、市司法局、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等领导、专家进行了座谈研究。58日,组织召开《赣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草案(送审稿)并通过,于12日提交市政府审查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各级尚未构建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体系,人员不固定,力量薄弱不集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还存在短板,还未建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尚未实现“两网融合”等。

四、下一步打算

1.示范推动示范片区(试点小区)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集中力量推进章贡区解放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对标对表分类规范要求,提升辖区所有单位、居民分类质量,打造好辖区内西津路小学、市第七中学(北区)两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继续推进市中心城区南康区正源华府、半山豪庭、城南花园等3个居民小区,赣县区在彩虹城、大华御景、贡江上院、燕南小区、公安局小区、电力公司小区等6个居民小区,经开区在湖边镇江边巷、黄金岭街道办杨梅社区、蟠龙镇田心社区等3个社区,蓉江新区在碧桂园、温馨家园A1-72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中心城区各区新增2-3个,各县(市)新增1-2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巩固提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质量,以分类投放正确率为导向,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加大知识宣传,加强人员培训,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资料台账,促进公共机构场所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11”交流协作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具体部署,通过实地学习考察和线上交流等形式,学习结对城市在生活垃圾工作中好政策、好经验、好做法,指导推动我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3.继续探索总结适合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认真学习借鉴有效经验和先进模式,结合我市实际,探索以党建引领、社区主导、全民参与的运行模式,强调居民分类投放责任,推动良好习惯养成,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干部特别是退休老党员、公职人员的作用,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4.统筹布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中心城区建成6座就地化、小型化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满足中心城区公共机构、试点片区(小区)的厨余垃圾处理需要。尝试对中心城区居民厨余垃圾预处理后接入现有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出的厨余垃圾足量处理。做好市本级大型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适时推进市厨余垃圾处理一期项目(日处理能力400吨)建设,力争早日将项目列入干事日程。

5.全力加快推进垃圾终端设施建设。以全省实现垃圾零填埋的时间节点为目标,倒排日程,推进南康区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取得实质性进展,早日实现“零”填埋目标。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及弃土场力争20216月底前建成投产。

6.加快推进立法工作。《赣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列为赣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现完成送审稿并提交政府审查,争取尽早完成立法,为我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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