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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3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28 14:48:46访问量:

尊敬的王中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屋顶绿化管理,整体推进城市“第五立面”建设工作》收悉,经认真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的建议

市住建局每年都会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联合社会开展相关活动及志愿者服务等,向小区居民宣讲物业管理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居民物业管理意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每年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温馨提示、利用LED和电梯广告播放文明公益广告、宣传《民法典》《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对不文明行为劝阻等方式引导小区业主遵守管理公约,摒弃不文明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小区业主的公共意识和文明素质。

二、关于开展屋顶综合整治的建议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城乡环境整治办《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建筑屋顶脏乱差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住建局于5月29日印发了《赣州市2020年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赣市建字〔2020〕38号),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建筑屋顶、露台环境整治。截止7月底,各县(市、区)已清理建筑露台1146个,清理建筑屋顶924个。同时,市住建局于7月上旬治工作组前往各县(市、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落实相关工作,并随机抽查59个住宅小区,督导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关于将屋顶绿化纳入城市管理规划的建议

目前,在建设工程方案审批过程中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屋顶绿化工程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此工作正有序推进,进展良好,第五大道屋顶绿化就是其中的典范。

四、关于出台《屋顶绿化管理办法》的建议

2006年,我局出台了《立体绿化技术措施》和《赣州市鼓励立体绿化实施方案》,但在老旧小区中实施起来存在诸如房屋设计承载力不够、屋顶渗水维修不便等问题,推广乏力。新建房屋依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单位就会作好屋顶绿化的前期设计工作。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根据《赣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方案》分工安排,进一步扎实有序推进建筑屋顶环境整治;市自然资源局有序推进屋顶绿化建设;我局将逐步完善行业监督和技术指导。

相信不久的将来,随着屋顶绿化技术不断成熟,存量屋顶绿化不断增加,我市屋顶环境一定有一个大的变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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