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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02-26 10:51:00访问量:

   

2020年,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立法、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抓、主动抓,定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统筹协调推进,做好立法工作。根据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立法工作实际,参与起草了《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按时完成了草案起草工作。结合我局职责,配合开展了《赣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赣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三)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充分公开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查二是认真完成“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省市两级相关要求,完成对省“互联网+监管”系统28项监管事项和6项检查实施清单的领取及编制工作。是编制并及时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是及时在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做好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编制了市本级城市综合执法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导了各县(市、区)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六是依托举报热线和信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建议,并着力做好问题督办和办理结果回馈工作。

(四)发挥律师作用,落实法制审核。聘请广东(赣州)华商律师积极探索律师驻队新模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辅助决策等各方面的作用,要求其参与到决策制定、法制审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强制等相关工作过程中,并全程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法、合法,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2020年我局召开了68场次执法案件法制审核会议,审核了92件一般程序案件,有效确保了案件办理过程法律条款适用准确、执法程序规范合理。

强化规范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一是编制了《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示范文本》,全市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流程,实现执法内控;二是下发《赣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协管员着装行为,明确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不得配发城管制服,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完善内部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下发《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局属各单位行政处罚案件的移送、办理,逐步实现科学执法、规范执法严格实施“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构建科学有效合法的行政执法内部流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审核机制,努力又好又快办好每一件行政执法案件。在依法执法办案中,坚持“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企业经营损失最小化、群众幸福满意最优化”的理念,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10件,罚款3100余万元

)推进体制改革,理顺执法机制。一是继续推进我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五区一体化,兼顾跨区事项及重点区域的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管理机制。加强中心城区行业统筹规划、示范指导、监督考核职能,努力推进中心城区“五区一体化”,不断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水平。二是继续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相关文件精神,参照五大领域的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5+X综合执法改革。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认真梳理总结,归档相关材料,形成书面报告,圆满完成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二是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媒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三是采取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面向社会进行《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普法宣传;四是突出重点,在做好本单位普法工作的同时,按照市法办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等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

落实学法制度,强化干部学法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根据年初制定的学法计划,将宪法、民法典及城市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内容,2020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5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抓好干部职工学法,利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技能。2020年11月,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全市城管系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暨执法业务培训班围绕队列训练、《城管执法突发事件状况的处置方法》《综合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基本原则》《城管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和行政处罚程序内容解读》等培训内容,面向全市城管系统165名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力的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

(十)改进工作方式,增强服务能力。一是实行“721”工作法。着力构建三位一体“大城管”格局,倡导实施“721”工作法,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坚持以教育劝导、告诫改正为主,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解决问题。二是全面推开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服务进社区、管理进社区、执法进社区。学习安远县“城管进社区”工作经验,各县(市、区)按照“先易后难、引向深入”原则,选择3-5个有组织和群众基础的社区、园区设立“社区城管工作室”,每个“社区城管工作室”辐射周边一定区域,实现活动范围全覆盖,全面提升城管进社区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

(十)加强沟通协调,化解信访案件。采取部门联动、律师援助、情感疏堵等措施,积极与信访人沟通,充分调查调研,强化部门协调,促进信访积案件有效化解。2020年,化解重大信访2起,妥善调解处理章贡区三康庙红杉庭A3栋违法建设历史遗留信访案调查处理中海滨江壹号违建、保利联发康桥小区加装围栏、江西允迈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等案件6起。

(十)深化扫黑除恶,开展行业治理。出台《赣州市城市管理领域重点行业整治和长效常治工作方案》,开展行业治理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期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形成《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制度汇编》,受到省住建厅、住建部的认可。2020年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9次,摸排线索2起,积极开展“六清”工作,所有线索已办结,办理“四书一函”1件,对15个县(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调研。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行政处罚权调整不够到位。目前,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管(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均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江西省机构改革方案》安排部署,中央、省、市已组建新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支综合执法队伍。因此,根据一个部门设置一支执法队伍的精神,应将现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行使的环保、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分行政处罚权划转至新组建的5支执法队伍行使。

(二)执法保障不够到位。一是人员编制保障不充分。根据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心城区执法人员编制人数应按照不低于城市常驻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配备。我市主城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编制数约为城市常驻人口的万分之2.88,而城市化管理区域越来越大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二是执法装备保障不够充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未列入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执法所需交通工具保障不够。同时,执法办案所需通讯工具、调查取证技术设施装备等难以满足执法的实际需要,工作条件无法得到保障。三是业务经费保障不够充分。目前,规划、住建、环保方面违法案件,有些需要通过第三方检测、鉴定、评估等辅助办案,但目前办案经费紧张,经费难以保障。四是经济收入保障不到位。城管执法工作者因工作性质特殊,经常加班、出差,但没有任何的加班补助和业务补贴,城管执法工作者工作强度大,收入待遇差,严重影响工作积极性,容易造成人才流失

(三)行政检查与行政执法衔接不顺。规划、建设、房管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划转局行使,但规划、建设、房管等领域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权保留在原有主管部门,对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紧急情况或证据容易灭失的案件,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无法及时掌握证据及案情,加大了执法办案难度,同时也容易出现案件选择性移送的情况。

三、下年度工作安排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力度,认真履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以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持续加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一)抓好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探索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逐步理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匡定城市管理职责,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确定好市级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努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

)抓好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做好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样式、处罚案卷制作及档案管理工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提升全市城管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知法、懂法、守法社会氛围。

(四)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我局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能,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三项制度”落实及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和频率,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整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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