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2016年督察反馈指出江西省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正常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对此,江西省提出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48个县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但“回头看”发现,一些地方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二、整改情况
1、持续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2018-2020年印发了年度城镇生活污水专项行动方案或工作要点,全市分别完成建设改造污水管网205.9公里、225公里、245公里。
2、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率持续提升,2018年、2019年分别为92.06%、93.28%。较2017年度,省重点推进的8个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3、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逐年提升,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138.89mg/L、146.83mg/L、149.49mg/L。
4、各地建立完善了排水管网巡查制度,加强了污水管网运维管理。2020年度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6.99%。
三、验收情况
2021年3月1日-5日,市城管局张家权、李文君,对相关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各地持续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省重点推进的8个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市城镇污水厂进水COD浓度实现逐年提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5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7-8181108、0797-8181316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89号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